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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购上门保健品 购买保健品应索取发票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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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冬季保健品消费旺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有关食品经营单位和市民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正确选购保健食品。

  市民要购买有保障的保健食品,首先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属食品范畴,但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切勿抱有“吃保健食品就能治病”的观念,以免落入保健食品的消费误区;其次,要查验标志和文号。

 
 
 
购买保健食品应看清保健食品专用“蓝帽子”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一般以卫食健字(200X)第 xxx号或国食健字G200XXXXX的形式标识于保健食品“蓝帽子”下方。必要时,还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www.sda.gov.cn)核对。

  另外,市民应选择正规购买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应在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等正规途径购买,切忌在路边无证摊贩或所谓的咨询会、介绍会上购买。对于网络销售、上门推销、会议营销,以及所谓“著名”专家义诊扩大宣传或以免费赠送产品为诱饵的推销活动中涉及的保健食品须注意识别,切勿轻易购买。购买时,还应索取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维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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