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施嘉奇)针对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紧急通知:停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产“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上海市食药监部门昨天进行了全市性的排查,结果发现:从2008年1月1日至今,上海有3家批发企业购进过该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但未发现问题批号的产品。
2月1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青海省报告,2月9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生3例疑似双黄连注射液使用不良反应事件,并有1人死亡病例报告。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两部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暂停使用、销售并封存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本市尚未接到该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告。专家表示,双黄连注射液近年来不良反应的相关报道逐年增加,如果生产、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过敏、皮疹、寒颤、喉头水肿等不良反应,严重时会危害患者的生命安全,尤其是采用静脉滴注用药,更易引发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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