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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不合格药品一经发现 立即停售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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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青岛某药业公司生产的鱼肝油乳、三维鱼肝油乳两种产品,因外包装不符合规定,而无法获得东阳市医药药材公司的质量审核,未能进入其销售渠道。像这样医药代表竭力推荐、却被坚决拒之门外的事,在该公司可谓家常便饭。

  面对医药流通领域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浙江省东阳市医药药材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对于首次经营药品的生产企业或首次经营品种,只要资料不全,不符合政府规定的质量要求,就一律不予放行;在药品进购过程中,公司对每批来货的凭证、批号及外观性状严格检查,凡发现渗漏、变形或其他形式改变的,即予拒收。据统计,2008年,共拒收供货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药品130批次,销毁不合格药品800批次。为了防患于未然,该公司还注重搜集质量信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质量通告,通知各购进业务部门核对,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及时通知停售、回收,从而杜绝了不合格药品的销售,防止了假劣药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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