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9日我在梅林片区的梅山苑社康中心和金众小区的竹林社康中心分别购买了药品,后发现竹林社康中心在本人不知情的前提下在社保卡中扣取3元诊疗费。于是,就投诉到12358的602号小姐,第二天物价局价格处的周科长经调查核实投诉书中反应的情况属实,并亲自给福田卫生局社康办的周女士打电话要求她们立即通知下属社康中心更正并退回3元诊金。而福田卫生局社康办的周女士阳奉阴违虽然表面上通知多收诊疗费的社康中心——金众小区的竹林社康中心退回了多收的诊金,但同时变本加厉要求原来买药不收诊疗费的社康一律要加收诊疗费3元。我为什么知道呢?因为今年春节前夕天气很冷,家里需要备一些常用药品应急用,于是我于2009年1月12日再次去梅山苑社康中心去买药时,这家原来买药不收诊金的社康反而开始加收诊金了,等我交了钱后发现收了3元诊金,我当场提出异议,我表明我刚投诉过此事,我原来在你们社康多次买药都没收诊金的,现在为啥突然开始收,杨姓女医生说是他们主任刚接到福田卫生局社康办的电话从现在开始要收,在我的质问下,又心虚地退还给我(附后收取后,又退回的单据)。这不明摆着,你越投诉,我越要报复你,权利在他们手里,你患者是弱士群体,就好向砧板上的肉我愿意如何砧你就如何砧,看你能把我怎么办。在此过程中我又至电给福田卫生局周女士,我问她你让我在网上查看“深圳市药品医疗收费标准”,我在“福田政府在线”的网站上查看到了,恰恰这个标准中的二、医疗基本服务价格 5. “方便门诊”“简易门诊”(附后:深圳市药品医疗收费标准 共3页),只收普通挂号费,不收诊疗费。写的非常清楚明确。她说这是针对医院的不是针对社康的,我反驳她说:深圳市工商局红盾网上: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中附二 及福田政府在线网中的政府服务信息中 明确标明 : 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档次名单中:、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非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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