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部署,日前,扬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首批确定24个行政执法机关和机构为2008年度扬州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考核验收,被确认为2008年度扬州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