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卫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作了工作报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号召全党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四个统一”的重要原则,牢牢把握“六个着力”的工作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
要深刻认识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要求。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而且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上。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始终高度重视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号召全党同志不怕牺牲、前赴后继,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英勇斗争。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告诫全党同志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新时期,党要求全党同志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青海来看,全省党员干部扎根高原,无私奉献,形成了“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特别是近几年,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推动了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得到了全省各族群众的广泛认同和信赖。实践证明,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坚定信念、砥砺品格,把增强政治坚定性与保持思想纯洁性统一起来,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无阻。一定要牢记宗旨、情系群众,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要深刻认识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度加大。同时,我们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越是困难的时候,各级领导干部越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越是在机遇面前,各级领导干部越要强化实践意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这为我们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指明了方向。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提高理论修养,增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方面,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坚持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以过硬的作风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定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善于在应对挑战中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在突破困境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攻坚克难中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深刻认识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领导干部做人为官、干事创业的现实要求。当前,我省领导干部队伍作风总体是好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团结带领全省各族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积极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去年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经受住了考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等不正之风在我省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危害极大,严重破坏党风政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严重影响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领导干部作风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实践证明,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是领导干部抢抓机遇、施展才能、干事创业的前提条件,是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尤其是在青海这样一个条件艰苦、发展落后的地区干事业、谋发展,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尤为重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夙兴夜寐,只争朝夕,高度负责地承担和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定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倍加珍惜时代赋予的机会,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以“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群众努力把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共同开创青海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近年来,我省一直没有放松抓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前年,我们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去年,又开展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查纠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的人,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全省党员干部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求真务实,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成功之路”为实践载体,认真查找和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学边查边改,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在维护我省藏区稳定、支援汶川抗震救灾、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较快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团结一致、恪尽职守,拼搏进取、勤政为民,表现出了良好的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强、作风不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近几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来看,党性修养和作风问题突出表现为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利益和官僚主义三大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给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带来危害。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一,要坚决反对贪污贿赂。贪污贿赂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与我们党的事业水火不容,它不仅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亲自过问和批准了对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的处理,下决心坚决予以严惩。他认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的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总体来说,我省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经不起金钱、利欲的诱惑,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我省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一直处于首位,并且呈现上升的趋势。从案例分析来看,贪污贿赂案件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和招投标环节。这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涉案领导干部在负责工程项目上,违规操作,假公济私,为请托人、亲属和其它关系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从中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从主观方面讲,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利益驱动使得有的领导干部淡忘了宗旨、迷失了方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不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是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利益。甚至有的领导干部拿了别人的好处,什么事都敢干,而且是死心塌地地去干。为了帮请托人承揽工程项目,他们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打招呼、搞暗示,或泄露标底,或控制评标定标,搞暗箱操作。从客观方面讲,贪污贿赂案件的发生与我们对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不无关系,这些工作的滞后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和条件。比如在工程招投标方面,我们有一套较完善的制度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出现偏差。有的规避招标,该公开招投标的不公开招投标,而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法直接发包;有的虚假招标,通过走形式、走过场,“名正言顺”地搞人情工程、关系工程;还有的虽然公开招投标了,但受人为操纵,招投标不公平、不公正,很容易成为贪污贿赂的外在条件。我们在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一把手”和在关键岗位掌握重要权力的干部的监督管理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还缺乏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上述情况表明,贪污贿赂是当前腐败领域的高发、多发案件。如果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贪污贿赂之风,党的肌体、党的事业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坚决反对贪污贿赂,一要加强教育。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尤其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通过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要强化监督。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乱办事、办坏事行为。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三是要严查案件。要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各级党委要切实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办案职能,有效惩治腐败行为。要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时,要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
第二,要坚决反对侵害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们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也越来越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少数领导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从我省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惠民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老百姓该得到的利益没有完全得到;一些支农惠农的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老百姓该拿到的钱拿不到或没有完全拿到手;惠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项目建设实施不到位,老百姓享受不到实实在在的成果。去年查处的“高考移民”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这起案件中,共查出去年高考中外省籍违规考生40名,都是通过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把户口转到我省来的。还有查处的农村土地征用中,乡村干部侵占贪污农民补助款的问题,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乡村干部与民争利的问题等等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些无不说明我们党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没有牢固树立,有的领导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是何等的淡漠,利益观是何等的偏差。有的领导干部拿着权力,在利益面前,心里首先想的不是群众,而是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也正因为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把惠及群众的好事变成损害百姓利益的坏事,把顺民心的事变成群众的烦心事。当前我省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都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处理不好、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坚决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思想。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以群众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标准,把群众困难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要求,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目标,多谋解民忧、增民利的好事、实事,多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不断落实,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推进,以及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发展建设资金的投入、工程项目、物资分配等都将大幅度增加,普惠人民群众的大事、好事将越来越多,这就更需要我们以良好的党性修养和优良的作风把普惠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坚决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必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去年的“高考移民案”共涉及直接责任人64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被行政问责14人。要认真总结查处“高考移民案”的经验作法,把“行政问责制”制度化、规范化。要以此案为鉴,继续严肃查处资源配置、“高考移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企业改制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落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措施,决不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蔓延。坚决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关键还是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坚持纠建并举,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在制度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第三,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最容易犯的一个通病,也是我们党必须要着力铲除的一个毒瘤。官僚主义作风主要表现是: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不落实、执行力不强;有的领导干部政治责任感、事业心不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深,精神实质把握不准,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在工作中讲的多、做的少,布置的多、督促检查的少,缺乏身先士卒、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态度;有的领导干部到了一个地方,不是沉下身子真抓实干,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棘手问题往上推,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结果问题越积越多;还有的领导干部心浮气躁,在学习上不求甚解、浅尝辄止,在工作中急功近利、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至渎职失职;等等,不一而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纪委和省委办公厅的一个调研报告也表明,目前我省机关作风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为精神不振、甘于平庸;心懒身懒、效率低下;纪律松弛、自由散漫;制度落实不到位;“吃喝玩”风盛行;“走读”、“造假”现象不容忽视。官僚主义的实质就是背离党的宗旨,只想当官作老爷,忘记当官作公仆。官僚主义问题不除,就会严重危害党群干群关系,贻误发展机遇,阻碍科学发展、阻碍民生问题的解决,使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目标难以落实,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针对我省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僚主义作风的一些突出表现,反对官僚主义,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对此,我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上已经作了阐述和强调。今天,我还要强调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带头落实责任制,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遇到急难险重工作,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干部一定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反复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绝不能消极观望,逃避责任,贻误时机,激化矛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检查上负有重大责任,一定要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严格责任制的倒逼机制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当前形势下,反对官僚主义,还要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执行精简经费开支的有关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资源和资金用在刀刃上,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总之,我们要通过坚决反对贪污贿赂、坚决反对侵害群众利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和推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坚持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提高科学发展的实践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真正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真正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以良好的作风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有的放矢,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违反党性原则、作风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使全省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那些因坚持党性原则而受到打击报复的同志伸张正义,坚决保护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的同志,营造敢于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的良好氛围。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组织落实,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职责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多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复杂激烈的腐蚀和反腐蚀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刚正不阿,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敢于碰硬,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进一步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既要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又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对那些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该重用的要重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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