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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药品零售企业将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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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东营下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山东东营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分级管理试点。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只能为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可以为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以及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的处方药。三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以及禁止类药品除外的处方药。
    
    通过试点工作,将逐步建立起适应东营市药品监管和流通发展的药品零售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药品市场环境,实现药品零售企业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质量安全、监管科学的目标,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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