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3日通报了最新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查处情况,其中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母降压片”广告被曝光。
日前,笔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8年6月至12月,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245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3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196次。吉林、陕西和青海等10个省(区)撤销了73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天母降压片”广告违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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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进行了汇总,并予以发布。其中,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母降压片”广告赫然在榜,产品功能主治为“平肝潜阳。用于高血压病肝阳上亢症,症见眩晕、头痛、心悸、心烦、失眠、脉弦等”。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可以“使高血压患者摆脱西药……、吃了四天,西药停了,血压没有升上来,连多年的老便秘也改善了…”,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医药广告泛滥成灾“视觉污染”何时休
如今,就是从不关注的广告的人,怕是也能对一些医药广告倒背如流的。也难怪,在当今的社会广告营业额中,医药广告是个绝对的大户。目前国内的医药、医疗广告无所不用其极的充斥在各大中小电视台,已经不得不用“泛滥”来形容了。打开电视,黄金时段里充斥着的是大量的医药广告;翻开报纸,各类药品保健品广告通常是以整版、半版的篇幅出现;而晚间的广播节目,则基本上被各种“医学专家讲座”、“健康咨询热线”节目所占据。然而,医药广告的多,又为我们带来了什么呢?一些非处方药、甚至一些根本不能称之为药的“药”,在各种各样广告的乔装打扮下,蒙骗了数不清“有病乱投医”的人们,给本来就因病而“背运”的人,增添了新的辛酸与不幸。
药品作为一种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每一种药品都有自己特定的主治功能和特定的使用对象,它既能治病也能致病,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药品广告的内容对指导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明文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药品广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对正确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十分重要,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极大,因此,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公众负责,不允许有欺骗、夸大情况。不切实际的广告宣传不但会误导患者,而且延误治疗。所以,药品广告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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