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医疗服务的普遍而高效的供给,使全社会消费者能够以支付得起的费用,便捷和高质量地获得医疗服务。这就要求加快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和职能调整,增加社会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如果依然维持国有事业性医疗机构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社会资本对医疗产业的投入就必然继续面临 严重的进入壁垒和政策性歧视,因而也无法改变医疗资源在三级医疗体系之间、城镇和农村之间以及不同收入的人群之间严重失衡的结构性矛盾。
因此,政府要做的是为民间提供医疗产品和服务打开渠道,要调整清理不合理的准入审批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制度以及收费和税收政策,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重组,或自由进入各级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各种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医疗服务,鼓励各类慈善团体在中国办慈善医院。发挥市场竞争调节医疗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通过实现政府跟医院之间,政府跟社保机构之间,还有社保机构与医院之间、患者跟医院之间、患者与社保机构之间的各种制衡机制,增加患者对医院和社保机构的选择权,使个人自主安排自己的健康,选取适合他们自己的医疗保险服务。
即使在医疗领域,我们也必须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经无数实践经验所证明的公理。以市场化为主的医疗服务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政府投入,但它要求政府所投入的资源也按照辅助性原则来配置:市场能够做到的,由市场来承担;下级政府能够做到的,由下级政府来承担。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应放弃大幅增加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而应通过医疗卫生机构的市场化竞争,真正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将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都作为平等的地位对待,通过市场机制扩大医疗服务供给,通过促进竞争和引入社保机构的监督和医药分开来降低服务价格,缓解供需不足矛盾。医生属于高人力资本投入行业,应该凭借自己的诊疗技术对其投入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不应当依赖于多开药、多开检查费、多卖药这些交叉补贴方式为自己获得比较满意的回报。医药不分开容易导致药业、医院和医生的败德行为。应该作为医疗卫生改革的重中之重来看待。(2008年第6期《民主与科学》毛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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