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专电(记者刘健 朱薇)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南岸区区长刘宝亚提出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建议。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英明决策,在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进行了适当调整,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都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然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
一、存在的问题
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的药品监管体制本身没有问题,药监部门暴露出的腐败问题,除相关责任人缺乏自身修养和约束外,与相关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对药监部门的监管缺位也有一定关系。国家药监局成立后,在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借鉴外国独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管体制,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推行GMP、GSP等规范,尤其是去年加强对新药评审、注册的管理,对药品安全的监管成绩是显著的。以重庆市南岸区为例,1999年南岸区南坪药品市场是国家六部委公布的全国假劣药品重点整治和监控的药品流通秩序混乱地区之一,当时假劣药品猖獗,到处非法无证经营药品,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每年组织联合行动,大力打击,但成效不明显,主要问题一是没有一个负主要责任的部门;二是当时经营无证非法药品者采取分散经营,你来我跑。药品监管体制理顺后,在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改造和GSP认证,使南岸乃至重庆的医药行业走上了规范化发展道路。
而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环节。虽然目前,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与卫生部的食品安全职责进行了调整,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还是太多,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没有一个主要责任部门。
二、有关建议
建议应当成立国家食品药品安全部。其原因一是有利于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整体素质高、统一、高效,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执法监管队伍;二是能将分散于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起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避免政出多门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三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避免各部门检测标准不同、检测机构重复和重复检测等情况发生;四是有利于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通过本部门的信息平台,建立内部食品安全信息库和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信用档案,加大对违规违纪企业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行为;五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有利于根除假劣食品在我国重复不断发生,杜绝类似"三鹿"牌问题奶制品等事件再次发生,彻底纠正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使用废弃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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