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江苏省人医药房由南京医药“代管”。昨天,南京医药与江苏省人民医院“药事服务”合作项目全面启动,项目启动以后,患者的药费将下降10%左右;而医院的药师会从繁重的配药、管理、发放等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病人;该“药事服务”入驻后,会将医药代表和医生拉开,遏制医生拿回扣。据了解,南京医药的《医药流通企业基于利益协同的药事服务管理》刚刚获得了第十七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此“药事服务模式”将在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等三甲医院推行,解决市民“看病贵”难题。
可降低药费,将医药代表和医生拉开
三大利好
利好一:可降低10%药费
南京医药的药事管理服务的运行模式简单归纳为“包”+“处方集”+“集成化供应链”+“品牌运行”。以药事管理服务为利器,以“处方集”和“包”为基础,让患者的知情权、表达权、经济权、健康权得到充分的体现。
医院的药房所有权是医院的,但采购、库存等都是由医药公司管理。通过商业企业的集成化供应链服务,实现医院药房代管、药房社会化,规范了市场行为,提高医院药房管理与效率;降低供应链总成本,减轻了患者负担;开展药品质量检测和追踪,改善监管环节,保证了药品质量。
据介绍,这是实现我国现阶段下医药分离目标的现实途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丁峰峻说,南京医药代管江苏省人民医院药房,更多的是建立信息化平台,优化医院药房的布局,医院药房的大部分库存放在医药公司。比如,有一中医科医生开了中药处方,医生开完处方后,药房的药师就可以看到方子。然后,南京医药的中药煎制中心也能看到这个审过的中药方子,等病人回到家,煎好的中药也可以送到病人家里了。医院需要什么药,可以直接通过信息化平台,让他们直接送过来。另外,此“药事服务”项目还有一套很完备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丁峰峻说,他们曾经在一些区医院进行过试点,经过他们的初步测算,运用了“药事服务”项目,患者的医药费可以降低10%左右,他说,在三甲医院,也应有这样的降价空间。
利好二:药师解脱“盯”大处方
江苏省人民医院王虹院长说,此次项目合作后,该医院更多的药师可以从繁琐的配药、管理、发放等事务中解放出来,而用更多的时间服务病人,让医院的药师回归到病人身边,加入到临床诊断中。
王虹院长说,以前,药师的职责多是药房管理,发药,很少有时间和病人交流。包括什么药在饭前吃比较好,什么药在饭后吃效果好,会有什么样的不良反应等。另外,解放出来的药师可以更多参与到病人治疗方案中来。比如,在给一肿瘤病人制订治疗方案时,医生会给出联合用药的方案,那么,怎样的药一起用会毒副作用最小,疗效却最大?这些都是需要药师来把关的。临床药师还有一个大的职责就是监控医生的处方,起到审核的作用。临床药师可以对医生处方提出质疑并且要对其进行评价,包括抗生素是不是超标,是不是合理等。如果审查不合格,医生的处方会被“打”回去,最终受益的是患者。
利好三:遏制医生拿回扣
这个项目可以遏制医生拿回扣,将医药代表和医生拉开。丁峰峻说,这很好理解,由于“药事服务”实现企业“代管”医院药房,这样就把医生与医药代表隔离开来,切断了医药代表与药房、医生之间的私下交易活动,有助于杜绝医生拿红包、吃回扣的现象。
丁峰峻说,在新模式下,药品招标、采购由医药企业去进行,医生的处方不可能制约到企业的采购行为,医生就失去了通过处方与医药代表勾结的空间。“医院只会开出药品的通用名,而一个通用名的药品生产厂家有很多,甚至一种药品有几十家的生产厂家。这样一来,管药的不会开方子,开方子的医生无权决定进什么药,这样就把医生跟医药代表隔开了,医药代表围着医生转也没用了。”
医院和医药公司会不会成“联盟”
两大担心
担心声一:
品牌药会不会难寻?
当谈及医院“凭空”增加的利润来自何处时,将其归功于“药品供应链的优化”和“对灰色收入的压缩”,优化和压缩的细节。代管药房仅避免过期、破损、报损药品的损失和库存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以及因政策性降价造成的药品价值损失。对此,有业内人士不以为然,认为单靠加强管理和规模效益不可能支撑如此庞大的“新增利润”,“关键还是依靠压低药品进价”。而追求低成本采购带来的问题则是,品牌药在一些代管药房遭到抛弃,而一些进价低、毛利高的非品牌药迅速充斥代管药房。这是因为,品牌药让利空间小,医药分销企业面对品牌药厂家谈判能力有限;而对于那些小药厂,大的商业公司却可以“以强凌弱”,尽量压低进货价格。可问题在于,患者往往有自己的用药习惯。
担心声二:
会不会形成利益共同体?
有人担心,药房代管可能会让医院和医药公司成为利益共同体,销售额越大,医院的返还比例就越高,导致双方共同商议用药目录,采用利润空间大的药品,以便双方都有利。
采访中,医药公司和医院的利益如何分,一直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不过,相关负责人强调,虽然“药事服务”不是药房托管,而是药房代管,但也是希望如此做法能够起到促进药价市场化的作用,通过降低药价从而缓解看病贵问题。
南京“医药分家”节点回顾
1、2002年开始,南京实施第一次“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院的利润就是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20%。
2、2003年,南京市栖霞区新建了一家名为尧化医院的卫生院,由于医院初期投入并不充足,药剂人员紧缺,医务人员配备也少,于是,尧化医院考虑把药房托管出去,由医药公司来代替经营。2006年开始大规模推行。
3、2007年4月,南京社区医院实施“零差价销售”,市民在社区买药享受“批发价”。
4、2010年2月10日起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和高淳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7月15日,全市所有社区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医院只能卖廉价药。
5、2011年2月28日,三甲医院药房“代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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