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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度包装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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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对一些药品的过度包装提出了批评,建议相关部门对不合理包装规格进行清理,对于明显过度包装的药品规格不予审批。近日,记者走访京城多家药店和医院发现,一些药品包装的确存在浪费的现象,但专家却提醒,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很难界定药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管理规范的出台存在难度。

    大药盒装小药丸 

    “看一次病,拿一大袋子药回去,却也没能吃上多久,盒子大药少。”家住朝阳区的邱女士向记者抱怨,有一次,医生给她开的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出品的拜复乐(盐酸莫西沙星片),近百元一盒的药,拿在手上却“轻得像个空盒子”,打开一看,一盒只有一板,上面只有三片药,每片0.4g。

    3月16日,记者走访部分药店和医院发现,除了拜复乐之外,很多售价高昂的进口药都存在“形式远重于内容”的情况。除了包装形式大于内容外,一些药物还存在大包装套着小包装的情况。由香港余仁生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婴丹和香港保和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珠珀猴枣散等药物都是一盒里装着几个独立的盒子,里面各个小盒子里再装上一小瓶药物。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万里燕表示,虽然药品包装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显示产品质量。然而,目前药品包装上存在的盒大量小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的负担,生产厂商应从患者角度考虑,在保证药品质量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药品的包装。根据药品的大小、规格等特点选用适度的包装。

    包装规范迟迟未出台

    “一分价钱一分货,在不知道疗效的情况下,看起来包装更精美的药品自然能引起消费者更多的信赖”,药店专业人士胡海表示,自2001年我国实施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分离管理后,开放式柜台的药店让老百姓买药可以货比三家,这也让众多制药企业开始在包装上花费了更多心思。

    不过,药品包装要想真正杜绝过度包装,似乎还很难规范。此前相关部门出台了食品与化妆品过度包装的规范要求,但关于药品包装的相关规范迟迟未能出台。

    北京军区总医院药剂科谢予朋博士表示,药用包装材料、容器要求比较严格,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生产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发给《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

    从药品安全的角度来看,正规药厂生产的药品包装需要考虑到药品运输、储藏和使用,因此很多内包装和外包装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对于药品的包装很难判断是不是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

    大号包装不适宜推广

    针对包装浪费的情况,有人提议,对有些常用药采用大规格包装。

    对此,谢予朋表示,这个建议不适宜被推广。因为大规格包装的药物基本上是在家中使用,病人使用和保存中极易受到污染。如果大规格包装药品在有效期内没有吃完,对于许多病人来说是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没有一个健全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另一方面,有病人会担心药品浪费,擅自在有效期内加大服用量,造成中毒现象。

    两会上,还有代表委员关注到了药品包装对儿童的安全性问题,表示“应采用儿童安全包装,防止意外发生”。谢予朋表示,药品包装上要尽量使用不会产生尖锐物的包装材料,尤其对于玻璃瓶装的口服液,要防止玻璃瓶破碎造成划伤。对此,药厂应在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明会对儿童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另外,儿童服药期间一定要有家长陪护。

    药企有责任防包装回收

    药品包装往往成为药贩子的回收目标,一些价格高昂的进口药物包装盒更是受到药贩子的青睐。专家指出,药企在设计包装时有责任在防回收方面做出努力。

    谢予朋指出,药品有严格的有效期和储存条件,有的药品可能有效期没到,但是在不利的储存条件下,就可能加速它失效,甚至变质。

    他强调,药品的包装需要在醒目位置上标明储存条件,另外也要加大包装材料的科技含量,例如在包装材料上加入一些指示剂,当该类药品在非正常储存条件下暴露多长时间,就预示该药品失效等等,这些做法可以有效防范药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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