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互联网药品服务专项整治,大力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行为,推进“双打”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全面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网站的服务行为。督促辖区内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进行自查,并由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发布药品信息、进行药品交易的互联网药品服务网站1家,对该互联网药品服务网站的违法行为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二是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认真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监测工作,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测,把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销售未经审批的药品作为监测重点,同时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对投诉举报反映的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追踪监测。 三是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上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坚持监测辖区内网站特别是主要门户网站,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网站进行检查,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12家,已责令整改到位。专项行动以来,共向国家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其他兄弟省局分别移送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而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服务及交易信息的违法网站共涉及20家。 四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当地公安、通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互联网药品服务监督联动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与当地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0余次,参与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80余次。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针对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通过互联网购进的多种药品均为假冒产品,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查销售假药的互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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