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英两国生命科学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创新科研成果在医药产业链上的价值转化,加深两国医药企业的了解与互动,中国医药(20.03,0.03,0.15%)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与英国贸易投资总署于2011年3月21日在北京合作举办“中英医药技术合作会议”。作为中英经贸联委会医药贸易与投资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的年度重要活动,此次会议由英国贸易与投资大臣格林与医保商会会长倪如林共同主持。商务部欧洲司、投资事务促进局、英国贸易与投资总署、英国驻华大使馆、英国医药技术研究委员会以及英国辉瑞制药、阿斯利康制药、中国国药集团、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岭药业等企业、科研院所15家单位共计40名代表与会。
会议回顾和评价了工作组成立3年以来中英两国在医药贸易与投资促进工作中取得的成果,重点就中英医药技术转移、科研成果的商业化推广、英国中医药立法、辉瑞制药英国肯特郡研发中心转让项目等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就工作组2011年度会议安排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广泛共识。中英双方一致认为,此次会议达到了预期要求,成果丰富,明确了医药工作组今后在医药领域的合作方向。现将会议情况简报如下:
一、关于中英医药技术贸易合作与交流
会议伊始,医保商会倪如林会长表示,2010年以来,各国经济刺激政策的持续效应进一步扩大,在全球贸易企稳回暖的大背景下,中英医药贸易的复苏尤为显著,2010年全年双边贸易总额迅速回升到13.7亿美元,同比增长18.6%,与2009年仅1.7%的增长相比,势头强劲,直接推动英国成为我在欧盟第五、全球第九大医药贸易合作伙伴。
倪会长还表示,在过去三年中,工作组开展了很多扎实并富有成效的活动,在双边医药贸易与投资促进、英国中医药立法、英国药典专论复议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就医药技术领域的合作而言,医保商会希望与英方通力协作,以双方现已启动的“生物桥”(英国贸易投资总署)和“生命桥”(医保商会)项目为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和电子商务等手段,共同打造中英医药技术贸易与投资平台,将英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医药制造技术、研发成果与中国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对新技术、新成果的迫切需求相嫁接,开创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格林大臣表示,英国政府十分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作为主管官员,将会努力推动中英双边医药贸易与投资的发展。去年底,卡梅伦首相带领强大阵容访问中国,重点就未来双边经贸合作与中国政府展开高层对话,显示了英国对中国市场的高度关注和与中国携手共赢的迫切愿望。就生命科学产业而言,技术创新是英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显著特征,也是英国希望与中国进行医药产业合作的重要切入点,中英两国总理均对此表示高度关注。为落实两国领导人“携手共创经济增长”的联合声明,英国政府去年底启动了“生物桥”项目,希望以该项目为平台,推动双边重大合作项目的开展。
随后,英国贸易投资总署特别顾问西姆斯先生就“生物桥”项目背景情况进行介绍。他表示,“生物桥”项目以英国医药企业、知名大学、信息咨询公司为基础,汇聚了中英医药产业价值链从前期研发到后期商业推广中各个环节的重要机构。2011年,随着全球重磅原研药专利的相继到期,仿制药将进一步占据市场份额,同时,生物医药将会实现快速发展,世界制药产业即将面临新的变革。英方希望其尖端的医药技术能够与中国强大的制药能力相结合,携手实现两国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倪会长对格林大臣和西姆斯先生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医药产业的发展是整条价值链共同作用的结果,希望通过双方的协作配合和项目对接,从产、学、研、贸等各个环节,实现双方优势互补。
二、关于辉瑞制药在英研发中心转让项目
在会议第二阶段的工作组磋商中,英国贸易投资总署顾问西姆斯先生和辉瑞制药有关负责人向医保商会表示,世界制药巨头辉瑞基于其全球研发战略布局的考虑,拟关闭其在英国肯特郡三明治地区的研发中心。辉瑞制药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该地区设立此研发机构,先后为辉瑞制药发明了氨氯地平,万艾可等一系列新药,是英国最具实力的研发机构之一,具有世界级药物研发能力和科研人才储备。此次辉瑞制药的机构调整将导致该研发中心2500名高级科研人员停职下岗。为此,英国政府正在紧急拟定一揽子解决案,并就辉瑞制药后续安排事宜成立了工作组,希望能够寻求适当的方式在英妥善安置这些尖端科研人员。英方表示,如果中国医药企业对该研发中心的硬件设施有投资、并购意向或欲以兼职、异地雇佣等方式招募其研发人员,英方将会抓紧做好相应安排。
医保商会表示,三明治研发中心具有世界领先的研发水平,先后创造出众多全球畅销医药产品,如中国企业能够借助其研发能力和配套设施,以研发外包的形式委托其进行药物分子筛选和剂型开发,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国医药企业的研发水准,还可解决英国目前面临的科研人员流失压力。医保商会将把该中心现有情况向相关机构、生命园区和医药企业进行通报,并与英方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探讨中方介入的可行性及方式,有关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反馈英方。
三、关于英国中医药立法
医保商会表示,英国中医药立法主要参考欧盟2004/24/EC指令制订,该指令将于2011年4月30日强制执行,但目前在欧盟通过简化程序注册的80余种传统草药中尚无一例为中成药。按照指令规定,中成药在4月30日后将无法销售,势必对中国中药企业产生巨大影响,有碍中英中医药贸易的持续发展。
英方表示,目前英国市场上流通的中成药产品在4月30日之后,如需继续销售,都需要重新进行临床实验。作为欧盟成员,英国有严格履行和执行欧盟指令的义务,但同时,英国政府高度评价中医药的独特疗效,认为中医药是对其传统治疗方式的有益补充。目前,英国卫生部正着手制定中医师规管方案,该方案起效后,具有资质的中医师将有权力开具中成药处方,并对其销售的未注册中成药负责,这将在欧盟法令执行后,有效保证中医药在英国市场一定范围内的活跃度。
英方建议,希望中国企业尽快筛选部分中成药品种,吸取其他国家在德国成功注册传统草药的有益做法,在注册阶段引入外部资金,以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四、关于2011年工作组活动
经中英双方协商,中英联委会医药工作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2011年9月2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英国贸易投资总署还将组织医药代表团访华,医保商会将安排代表团参观我国典型植物提取物企业,就中英植物药的合作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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