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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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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出台了改革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在改革的理念目标上,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第一阶段用三年时间,到2011年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第二阶段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改革的基本原则上,明确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在改革的基本框架上,突出了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确定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以及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等八个方面体制机制的基本框架。在改革的重点上,明确了2009至2011年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眼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全国较早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和“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推进卫生强省战略,着力抓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步棋”,在此基础上积极部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医改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了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分别负责的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制度研究,完善医改政策体系。确定了三年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安排,出台了35个配套改革政策。三是加大筹资力度,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三年内各级政府计划投入356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08亿元,到2010年底实际投入已超过200亿元。四是强化检查指导,确保医改任务落到实处。省与11个设区市签订了医改责任书,建立了医改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二、改革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让城乡群众“看得起病,有地方看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紧紧依靠各地、各部门扎实努力的工作,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有序推进,改革成效初显。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医疗保障从制度覆盖到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全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为92%。新农合参合人数2965.5万人,参合率为92%。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了医保范围。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9.6%、60%、60%。普通门诊实行了统筹制度。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加快建设。杭州、嘉兴、绍兴、衢州实行了市域范围医保“一卡通”。宁波、湖州等地与上海建立了医保委托管理、异地网上结报制度。

  (二)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实施。一是提前一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配备和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了150种、县(市、区)自主选择50种非目录基本药物,基本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价格平均降幅达到30%左右,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大大减轻。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89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定编工作,绩效工资改革加快推进。三是各级财政补偿力度加大。建立了核定收支、统筹结算、财政兜底的补偿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医改工作的实施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两年来,共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4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146个,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卫生院项目300个,村卫生室6000个,巩固和发展壮大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全科医生2067名、农村社区医生1332名、社区护士2100名,培训全科医生2.3万人次。三是继续深化县乡医疗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各地探索开展了县乡卫生一体化管理、医疗资源统筹配置等多种形式的改革,24个试点县一体化管理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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