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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遇车祸7年未醒 子女卖房产筹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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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钟紫薇)母亲车祸变成植物人,长子谢先生七年如一日地守护床边。但是面对庞大的医药费支出,他决定卖掉母亲房子,于是向法院申请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料在成为母亲监护人这个问题上差点和兄妹闹起了矛盾。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这家兄妹四人释法,指定兄妹四人均为母亲监护人,化解了一宗家庭纠纷。

母亲遭车祸成植物人 长子照顾七年如一日

今年初,家住东莞市黄江镇的谢先生来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向法官诉说了他的苦恼。

2004年4月,他的母亲林女士开摩托车经过莞樟路时被过往车辆撞伤,在送至医院抢救后,一直呈植物人生存状态。经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其母亲系头部重伤后植物生存,一级伤残。2008年10月,他的父亲也在家中去世。

作为家中长子,从事故发生以来,谢先生一直照顾母亲,七年如一日,始终没有放弃母亲。但昂贵的医药费一直困扰着他,在水穷水尽的时候,他想起把母亲的一套房子卖掉筹集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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