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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县级医院全面改革 推行医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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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3月29日召开的山东省医改大会之后,3月30日全省卫生系统召开2011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卫生系统将着重实现“六个新突破”,针对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重点作了部署。

6月30日前,25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用基本药物

“6月30日前,涉及6个市的25个县(市、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在会上,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说,所有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比例和销售额所占比例。

包文辉介绍说,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其药品由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在省级平台上统一采购供应。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其药品仍按原渠道采购配送或由各市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在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基础上,针灸治疗的住院病人报销90%

“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是今年完成医改任务的一个难题。”包文辉说。

为此,他提出,首先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最低限额,省市、县、乡级分别不低于45%、55%和7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

二是在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基础上,对采用针灸治疗的住院病人报销90%。

三是全面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并争取民政部门按20%的比例再给予补偿。

四是今年要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开展按床日、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等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扩大范围和增加病种,逐步降低次均住院费用,促进住院报销比例的提高。

五是在确保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适当增加的前提下,新增基金主要用于住院补偿,尽可能大幅度扩充住院统筹基金总量。

六是控制医药费用和住院率不合理增长,将医疗费用控制和住院管理列入新农合定点机构考评体系,与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预扣款的拨付比例相挂钩。

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在县级医院的综合改革中,包文辉强调,要通过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推行“医药分开”,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以此为切入点,推行政事分开,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包文辉说。

在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方面,包文辉表示,将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的管理能力,确保年底前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基本建成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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