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兰州网4月21日消息 4月20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我市已被确定为全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城市。目前,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的的新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
记者了解到,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加强高风险产品生产监管和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药包材等来源及质量控制方面的监督,完善质量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管理规范,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
同时,各部门配合联动也成了其中的关键环节。药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通信、邮政等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公安部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严厉查处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规范、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力度,加强对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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