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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局公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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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至。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电话:010-59957615;电子邮箱:zwxx@satcm.gov.cn)。

    一、概述

    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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