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瓶小小的结核丸,都被石景山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原所长韩某吃进15元回扣之后才能开到患者手上,韩某3年里靠“雁过拔毛”受贿达到11万多元。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0年。
2007年,医药代表王某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了石景山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的电话。王某问清楚地址后直接找到结防所所长韩某推销其药厂生产的“劳克”牌结核丸。
据医药代表王某称,他将结核丸的资料给了韩某,并向她介绍了结核丸的功效。韩某说了句“知道这个药的功效”,随后就迫不及待地问给其他区结合病防治所的“回扣”是怎么分配的。王某告诉她,每瓶结核药给15元回扣,医生给7元、单位留8元,至于单位这8元怎么分配就不管了。韩某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此后石景山结防所就按照每瓶给15元回扣的比例从王某的手里进结合丸。
石景山疾控中心原主任王某证言称,石景山结核病防治所以前都是从嘉事佰明医药公司进药,其任职期间就新进过结核丸这一种新药。石景山疾控中心原主任王某说,当时结防所所长韩某称这种结核丸是市结防所推荐的药品,在其他区县都已经使用,而且患者也需要这种药,于是她就同意进了。
韩某自己供述,其一共从医药代表王某手里进购了3批结核丸,王某给了她回扣款112860元。案发后,侦查人员从韩某的办公室起获一个笔记本,上面详细记载着结防所3名医生开出结核丸后拿走回扣款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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