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报道)头孢替唑、头孢匹胺、帕珠沙星、跌打红药片……又有一批平日里市民常用的药品将要降低“身价”了。4月7日,新疆发改委对外公布,从4月25日起将降低头孢匹胺等45种药品零售价格。初步测算,调整后的零售价格比现行的价格平均降低16.2%,预计每年可减轻全区群众医药负担近1300万元。
此次自治区发改委降低头孢匹胺等45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定价药品等相关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实际调研、挂网公示和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的。
45种药品包括24种西药和21种中成药,有注射剂、片剂、分散片、胶囊剂、冻干粉、口服液、糖浆剂、糖衣片、喷雾剂、液体剂等剂型,平均降幅为16.2%。例如:1g头孢甲肟注射剂(冻干粉),降价前每支最高零售价为108元,降价后为每支89.3元,降幅达16.66%;100mg * 6片的司帕沙星片剂,降价前每盒最高零售价为38元,降价后为每盒为24.8元,降幅达39%。其他具体降价药品,市民可登录自治区发改委网站(http://www.xjdrc.gov.cn/)查询。
按照规定,凡在我区销售此次定价药品的生产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自2011年4月25日起,一律按不高于降价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的,都将依法严肃查处。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发改委还将按国家的统一部署,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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