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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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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四川省卫生厅了解到,从6月30日起,四川省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加价销售。
 
  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沈骥说,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
 
  四川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已联合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自6月30日起,各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采购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基本药物全省统一定价。(记者 叶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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