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表示,2007年,含有以患者形象做证明、夸大宣传等问题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将作为整治重点。 总局表示,2007年,在广告的类别上,将继续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测、重点治理。重点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 工商总局还将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规章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