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老板作为人,作为平常老百姓之中的一员,犯错误很正常,无可厚非。然而,老板之为“老板”,一个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所有者、领导者,因为在企业或组织里所处地位、所拥有的权力、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所以其所犯错误还是有别于其他一般人的,所以不能不拿出来探讨一下。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主要针对企业组织,所称“老板”狭义理解为私有企业里承担经营管理责任的主要股权所有人,主要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CEO)”等,还包括一部分担任其他高层管理职位、掌握一定“实权”的其他股东。所谓“错误”,则专指各种各样有关企业经营管理的错误。
一、谁为老板的错误“埋单”
这个问题似乎很容易回答——还不就是老板自己?!真是这样吗?只有老板自己来承担所犯错误的责任吗?下面,我们来简要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实为老板错误“埋单”的人还有很多。
首当其冲,老板自己。老板犯错误,做出错误决策,无疑将对自己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包括眼前的、长远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等,是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企业是老板的企业,企业损失最直接的利害关系人就是老板,毫无疑问,老板必然要成为自己错误决策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理所当然要为错误“埋单”,私有企业的老板则必须从自己身上“割肉”,正所谓“责无旁贷”。“巨人”的史玉柱、“飞龙”的姜伟等人不得不品尝自己决策失误导致的企业“覆灭”的苦果。
这一点上,与以往的国有企业或政府的“老板”有明显不同——这些“老板”因为不是企业的终极所有者,抱的是“别人的孩子”,除非党性强、觉悟高、制度严,或者上级监管到位等,往往会有“领导得病,群众吃药”、“穷庙富方丈”等现象。此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其他股东。这里的其他股东,是指不作为主要、直接或重要决策人的股东,比如小比例股东、参股股东、持股员工等人群。作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的成员,如果说“老板”算“领导”、他们算“群众”的话,那么正好符合上文中“领导得病,群众吃药”的情形。即便没有参与决策,即便没有犯错误(甚至连犯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即便没有资格、机会、能力去发现或纠正错误,但仍要承担因老板错误而导致的损失的责任,即使有些“冤枉”,也只得“哑巴吃黄连”。轰然倒地的企业大厦、瞬间烟云的公司利润泡沫,无疑将中小股东的利益化为乌有。
第三,公司员工。公司员工中的至少一部分,要为老板的错误决策付出代价——返工、窝工、效率浪费、被责备、被处罚、收入减少、晋升资格、机会被剥夺等,严重的,如企业萎缩或倒闭,裁员、减员、遣散员工等,连“饭碗”都难保……他们没有错误,即便是有错误,也是因为“正确”或“恰当”地执行了错误决策所致。冤则冤矣,哪怕“地球人都知道”,都替你喊冤,难道你的损失就可以不遭受、不承担了吗?当然,一部分运气好的可以寻找补偿,但更多的,我想恐怕还得“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自认倒霉——大公司裁员的消息总是成为轰动新闻,小公司倒闭、裁员的事情更是经常发生,司空见惯。
第四,客户。这里的客户指狭义的客户,包括经销商、代理商、消费者,有时还包括供应商。他们因为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日期等出现问题,或者根本没有按承诺进行交易,导致他们在使用、供应、销售以及信用上发生问题。他们也是无辜的,但损失却是实实在在的。当然,他们可以索赔,可以讨回公道、损失,但那也是需要成本的,这种成本从广义上可以理解为企业“外部”的“质量成本”。“有毒火腿”、“阜阳婴儿奶粉”等事件中受到损失的有几个得到了补偿呢?已经造成的损失能完全获得弥补吗?
第五,银行。企业减少收入或发生财务危机,必然使自己的开户银行、债权银行减少收入,遭受损失,或增加风险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数额巨大的“坏账”、“不良资产”一直在无声地诉说着历史的前因后果。
第六,政府、社区及相关公众。企业发生问题,不仅自己减少收入,影响自身形象,还将导致税收减少、区域形象受损等等,使当地政府也“在劫难逃”。社区及相关公众如果正常情况下是分享企业利益的,那么,企业发生问题将可能减少他们的福利,甚至让他们也来承担某些损失。每次的煤矿事故,每次的石油管道事故等等,无不向世人警示着企业管理的灾难。
看来,除了老板自己以外,还有那么多被迫“吃药”的人,他们也得为老板的错误“埋单”,这个单,“埋”得冤枉啊!可见,老板的错误还确实是不同于一般人的错误,还真得慎重对待,慎重处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任何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心、有社会正义感的老板,在这个问题上,都应该有高度的认识。
二、老板容易犯哪些错误
如果老板个人不担任“老板”职位,那么他的错误就不再是“老板的错误”,或组织的错误。就是说,老板的错误不是老板个人的错误,老板的错误就是组织的错误,或者说,组织的错误也就是老板的错误。下面,我们通过两种分类方法来简要分析老板比较容易犯的错误,看他们是怎么回事,有多严重。
(一)从概念层面和性质上看,老板容易犯的错误大致有:
道德错误:包括经营思想不端正,存有不正当目的,比如反社会、反民族、反国家,违反社会公德,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法规,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故意损害国家、社会、客户、员工等利益(包括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甚至企业本身直接就有“黑社会”性质。还有,一些老板在企业从家庭作坊迈向规范化方向的发展过程中,依然带着“流氓习气”、“土匪作风”,动辄对员工進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不兑现承诺或直接“赖帐”等等。这些都是民营企业老板经常会出现的道德错误——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老板个人素质以及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环境等的影响,企业主——老板——民营企业经营者中,有相当数量存在道德问题,犯道德错误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问题,如果仅仅是谈判或者是“做生意”,因为有“兵者,诡道也”、“兵不厌诈”作为依据,并不为过,但是用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许多“在彼可用”之道在此就不再适用,就属于错误,将损害企业的利益。
观念错误:和民营企业老板交流中,我注意到,凡是注重学习的老板,都耳熟能详一个著名的观点:思路决定出路。这里的思路,除了指理想、目标、原则本身外,主要指的还应该是观念,包括对企业理想、目标、原则等的理解,以及与此相关的指导思想。用不正确的观念指导实践,显然不可能导致理想的效果——在改革开放初期,因为考虑到改变观念的难度,邓小平先生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说法:“不换脑筋就换人”——当然,民营企业是老板的,换脑筋尚且不易,换人(其实还是换观念、换脑筋——换了脑筋可能就会请更专业的人来经营管理企业了)就更不用提了。
唠叨这些无非为了说明,观念的错误对民营企业或企业家来说,是比较普遍也是比较严重的。老板的观念错误大致上包括:迷信(迷信封建落后的风水、数字、属相、面相,以及求神拜佛等)、经验(对以往的成功经验一味坚持,片面强调经验的力量,拒绝先进管理方法的引进,看不惯职业经理人员的行为)、习惯(线性思维,抱残守缺,拒绝改变)、金钱(认为金钱万能,相信金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或者相反节俭到了吝啬的程度,以至于正常的成本、消费、消耗都“偷工减料”)、关系(热衷于“圈子”建设,认为靠“朋友”、“关系”可以“摆平”与各个方面的关系)、独尊(认为自己最有智慧,一贯正确,搞“一言堂”,堵塞言路)、义气(认为义气可以代替制度,拒绝用制度进行企业所有员工的管理,对“自家人”、“哥们儿”例外管理)、偏激(认为“剑走偏锋”,一味“置之死地而后生”,凡事过激,不留退路)等等。这些观念,无一不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敌,也无一不是难以改变的。
决策错误:任何人都可能因为知识、经验、信息的不足,以及技能、实力等的欠缺,而在决策时出现错误。民营企业家也不能例外,不同之处在于,老板的决策错误小则可以使企业损失经济利益,严重的可能让企业“一役毙命”、“中道夭亡”。因为民营企业家在决策时,往往因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决策习惯等方面的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要么因为“独断专行”、“一言堂”而随意决策、朝令夕改,要么因为过度“民主”、优柔寡断而莫衷一是、久拖不决,要么因为决策缺乏环境、资源、实力等的支持而“胎死腹中”、“半途而废”……不一而足,将让决策错误发生的概率更高一些、代价更大一些。
战略错误:这是从企业长远、全局、根本利益的角度对老板错误性质的一个界定。如果企业在发展方向、长远目标、价值取向等方面被错误估计、误导、误判,势必将企业引向歧途,引向灾难。世界上的大部分企业的倒闭、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发生了战略错误。战略错误谁最有资格犯?只有老板——即使是因为其他高级幕僚的缘故,犯错误者也只能是老板,因为他是“拍板”者。
战术错误:战略和战术都是策略,不过战术所指的策略更技术化、更方法化。战术错误照理说一般不应由老板来犯,因为老板管好战略就足够了,其他的自有下属或专业人员来操作,战术即使错误责任也多在下属或专业人员。但是,因为民营企业家,即老板往往无法脱离战术层面,这既有规模、实力、传统等原因,也有偏好、习惯等原因——许多老板,公司已经到比较大规模了,还在“兼任”销售经理、采购经理、人事经理,甚至直接在做出纳的工作,这时,因为缺乏责任、监督与考核,他们就理所应当地要犯战术的错误并“亲自”承担战术错误的责任了。再者,即使是在决策过程非常合理的情况下,因为决策工具使用的缘故而导致错误,也还是属于战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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